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管理工作,提高课题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校科技部决定对各级各类应结题的课题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结题时间为2019年12月底及以前的各级纵向科研项目;
2. 2017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不含2016年及以后立项的引进人才项目)。
具体清理项目名单见附件。
二、清理要求
1.附件中的项目应在2019年12月底前按要求完成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或其他主管部门认可的形式。
2.2016年及以前的校级科研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结题,否则按撤项处理。
3.2017年的校级项目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结题,确实无法按期结题者,可按相关管理办法申请延期,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1次,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纵向项目变更(延期)按上级管理要求执行。
三、注意事项
1.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由科技部统一组织(上、下半年各一次),各级纵向科研项目结题按其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2.凡撤项的负责人,今后两年内各级项目将酌情实行限报,且三年内不得申请同类项目。
3.校级科研项目撤项的,将追回全部项目经费;各级纵向科研项目撤项的,将全额追回学校配套经费,上级批准拨付的经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予以追回。
请各单位按照《重庆文理学院科研二级管理办法(试行)》(重文理科〔2013〕37号)规定,切实加强各级各类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对本次项目清理结果按照“年内结题”、 “年内提交延期”、“撤项”三种方式进行填报,并由相应科研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本单位清理纸质文件报科技部。对于“年内提交延期”或“撤项”的项目,需待开展相关工作时,再办理具体手续。
联系人:江 松,联系电话:49891752。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内应结题的科研项目一览表
科技部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