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成都教育改革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启动了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紧密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主题,重点围绕国家、省、市统筹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方向、重要领域、重要课题,坚持全域成都全生命周期教育理念,深度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加快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提供决策参考、理论支撑和实践样本。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和自筹课题。其中,校本研究专项课题以学校(幼儿园)为基本单位,为解决与其实践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由教师群体参与的具有较高组织程度的课题。立项课题数量根据申报情况和学术委员会评审情况确定。
(二)资助标准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金为0.5~1万元(研究期限为1~3年),一般课题每项资助金为0.1~0.3万元(研究期限为1~2年),校本研究专项课题每项资助金为0.1~0.3万元(研究期限为1~2年),自筹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如有出版需要,经主研人员申报、学术委员会评审,确认研究成果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后,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给予出版资助(资助金额根据评审确定,研究成果统一加印标识出版)。
以下情况不能参加本年度课题申报:已在相近方向上申报省规划课题或教育厅课题者,已取得省教育厅及省社科联社科课题但尚未完成者。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并主持完成过省、厅级以上社科研究课题。
(二)申报一般课题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若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含副高级)同行专家推荐。鼓励35岁以下青年研究人员积极申报。
(三)申报校本研究专项课题的负责人为中小学、幼儿园的现任校(园)级领导,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四)申请自筹课题的负责人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课题,能够作为课题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所列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结题要求
课题最终成果为专著、论文、研究报告或案例报告。
(一)重点课题结题要求
重点课题要求成果形式为专著、论文或研究报告。若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至少2篇发表于核心期刊,其中至少1篇来源于CSSCI/SSCI收录文章,方可结题。若成果形式为专著,原则上应为公开出版物(出版时须注明获得本中心立项或支持),因经费等原因尚未公开出版者,需提交书稿一式三份,中心学术委员会鉴定通过,方可结题。若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应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意见,方可结题。
(二)一般课题结题要求
一般课题要求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或案例报告。若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至少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没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或案例报告,应附市级以上部门采纳意见,方可结题。
(三)校本研究专项课题结题要求
校本研究专项课题要求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或案例报告。若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至少1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没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或案例报告,需申请中心学术委员会鉴定结题。
(四)自筹课题结题要求
自筹课题要求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或案例报告,结题要求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1篇论文,没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或案例报告,应附市级以上部门采纳意见,方可结题。
(五)其他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须明确标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成都教育改革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资助课题,课题编号**”。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无论何种形式,都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所引材料须考证有据并注明出处,附有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五、申报办法
(一)请申报人下载并填制《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0年度课题申报书》(附件2)交所在单位汇总,提交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二)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后,应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申报人应根据评审结果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三)请申报人填制申报书一式六份,连同电子文档于2020年5月21日16点前经由所在单位报至科研处607室,由科研处审核后统一报送成都大学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联 系 人:梁瑶 江松
办公电话:49891752
电子邮箱:cqwlxykyc@163.com
科研处
202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