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现启动2020年重庆文理学院塔基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依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及《重庆文理学院科研项目资助管理办法》(重文理科〔2019〕22号)规定,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塔基计划下设引进人才项目和校级一般项目。校级一般项目每项资助 0.5万元,引进人才项目依照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执行。
二、选题要求
1.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由申报者结合学科建设需求和自身研究基础自由选题,但申报选题不能与已立项的其它项目相雷同。
2.选题应围绕重大现实和理论问题,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和实践需求,体现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和较高学术价值。
3.选题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三、申报条件
(一)凡我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结合自身条件,按照下列要求申请资助项目:
1.申请引进人才项目的应是2019、2020年引进且未立项引进人才科研项目的(副)教授、博士等人员;
2.申请校级一般项目的原则上仅限于40岁及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不支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申报。
(二)限制申报情况:
1.主持学校资助科研项目(引进人才项目除外)及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校级一般项目;
2.已获立项的市级及以上项目主持人或成员不得以雷同选题重复申报学校资助科研项目。
四、项目研究时间
引进人才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4年,校级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
五、项目的成果要求
项目成果为公开发表的,必须为正式出版物。成果必须与申报的内容高度相关,且必须在显著位置标示“重庆文理学院XXX(具体项目类别)项目及项目编号”。具体结项要求如下:
引进人才项目:须按现行的科研成果量化计分办法和折合计分办法,完成“资助金额/50”对应的工作量。
校级一般项目:主持人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1篇,或公开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2篇,出席一次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会议且提交论文被会议论文集收录,可视为公开发表论文1篇。其他结题成果应符合学校现行的科研业绩量化计分办法要求。
六、其余事项以《重庆文理学院科研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为准。
七、申报办法
1.申报人应在学校“科研处——下载专区——重庆文理学院资助科研项目”网站下载并填写《重庆文理学院资助科研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和《重庆文理学院资助科研项目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于2020年9月24日前登陆“重庆文理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系统填报,上传活页(活页文档名及内容均不得出现申报人和单位信息)。
2.各单位应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项目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于2020年9月27日前完成审核提交。
联 系 人:梁 瑶
联系电话:49891792
科研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