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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重庆文理学院塔尖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7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建设,贯彻落实学校“顶天立地”发展战略,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及《重庆文理学院科研项目资助管理办法》(重文理科〔201922号)规定,现启动2020年重庆文理学院塔尖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塔尖计划下设人文社科振兴项目,每项资助4-8万元;自然科学重大培育项目,每项资助8-12万元。资助周期不超过3年,分年度资助,不得延期,达到结题要求可以提前验收。

二、选题要求

1.选题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适应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和科研平台建设需要。

2.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研究重点突出,能针对关键性科学问题组织多学科合作开展交叉综合研究;

3.具备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前期研究基础,项目研究内容未获得国家及部级项目资助。

三、申报条件

塔尖计划项目的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在论文、著作、教材、获奖、项目等方面有一定研究基础,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此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且作为负责人同期只能申请人文社科振兴项目、自然科学重大培育项目1个。

2. 主持国家级项目或市级重点项目以上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塔尖计划项目;

3.当年申请引进人才项目的,不得再申报塔尖计划项目;

3.已获立项的市级及以上项目主持人或成员不得以雷同选题重复申报学校资助科研项目。

四、项目的成果要求

负责人须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下列指标之一,方可结项:

1.以重庆文理学院为第一单位,获得学校现行的奖励绩效分配办法中界定的重特大科研项目。

2.以重庆文理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项目负责人为主持人,申报获得省(直辖市)级重大科研项目、省(直辖市)级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项目。

3.项目成果获学校现行的奖励绩效分配办法中界定的重大科研成果获奖奖励。

4.发表的学术论文属于学校现行的奖励绩效分配办法中界定的高水平论文。其中,人文社科振兴项目至少为SSCI二区档及以上1篇、自然科学重大培育项目至少SCI二区档及以上2篇。论文必须为正式出版物,必须与申报的内容高度相关,且必须在显著位置标示“重庆文理学院XXX(具体项目类别)项目及项目编号”。

六、其余事项以《重庆文理学院科研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为准。

七、申报办法

1.申报人应在学校“科研处——下载专区——重庆文理学院资助科研项目”网站下载并填写《重庆文理学院资助科研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于2020924日前将申报书报送所在单位(教学服务部门人员归入相应二级学院)。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开展资格审查和评审,择优上报科研处。

2.各单位审核后,申报人应提交申报书一式三份,由科研领导和单位签字盖章,于202092516点前报送科研处607室。

 

人:梁 

联系电话:49891792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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