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资助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重庆文理学院科研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塔尖计划(原重大科研培育)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2017年立项的重大科研培育项目必须于本次提交结题材料,未达结题条件的将予撤项,并追回项目经费;2018、2019年立项的重大科研培育项目和塔尖计划项目已达结题条件的,本次应提交结题材料,未达结题条件的,均需进行中检。请项目责任人高度重视中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研究计划。
教育创新研究院专项项目中检及结题工作均由教育创新研究院自行组织。
二、中检内容
项目按照项目申请书及任务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
三、中检方式
中检工作采取线上集中受理的方式,由各依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通过科研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开展填报和审核工作,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工作要求
1.请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打包上传《重庆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研究进展报告》(科研处下载专区下载)和成果附件等材料;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制《重庆文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科研处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两份和成果复印件(项目立项书或协议、相关论文等)一式一份,交所在学院汇总。
2.各二级学院(含教育创新研究院)汇总中期检查和结题材料后,应进行审核并签章,于2020年10月16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并将纸质材料交科研处607室。
联系人:梁瑶
电话:49891792
科研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