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及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确保职业教育教科研项目评审工作的科学、公平、公正、有序实施,提升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组建重庆市职业教育教科研项目评审库并启动了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一)公共基础课评审专家组
1.思想政治、2.语文、3.历史、4.数学、5.英语、6.艺术、7.体育与健康、8.信息技术基础等学科评审专家组。
(二)专业大类评审专家组
9.农林牧渔大类、10.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11.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12.土木建筑大类、13.水利大类、14.装备制造大类、15.生物与化工大类、16.轻工纺织大类、17.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18.交通运输大类、19.电子与信息大类、20.医药卫生大类、21.财经商贸大类、22.旅游大类、23.文化艺术大类、24.新闻传播大类、25.教育与体育大类、26.公安与司法大类、27.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等专业评审专家组。
(三)综合类评审专家组
28.德育研究类、29.课程教材教学类、30.教育科研类。
二、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为区县教研机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中职学校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专家职责
评审专家主要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领域的学科和专业教学比赛、论文案例评选、教材课程建设、教研科研等项目的评审工作;参与职业教育教育教研项目的立项评审、咨询论证、检查指导以及评估验收等工作。
四、专家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和把握职业教育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客观公正,原则性和组织性强,合作精神强,工作认真负责;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职业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职业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学风端正,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4、熟悉相关项目评审规程和评审标准,能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5、从事本学科/专业或相关领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5年及以上;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市学术学科带头人、市名师、市特级教师、市技能大师等年龄可以放宽到65岁。
五、推荐数量
1.各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每个评审组最多推荐2人;每人只能申报1个评审组。
2.各区县教研机构,每个评审组最多推荐3人;每人只能申报只能1个评审组。
六、推荐程序
1.请相关单位和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被推荐人应下载并填制《项目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纸质件一式一份(推荐表中照片应贴彩照)及《项目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连同推荐表及汇总表的电子文档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汇总。
2.请各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21年7月6日前将上述材料报科研处607室,由科研处审核后统一上报。
联系人:梁瑶
电话:49891792
邮箱:cqwlxysk@163.com
附件:1.项目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科研处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