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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3

校内各单位: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了2021年度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1年度项目指南》(见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2.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

4.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办法

项目申报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1.请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交所在单位审核,提交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2.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后,应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申报人应根据评审结果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3.请申报人填制申请书一式两份, 于2021年8月22日经所在单位报送科研处607室,由科研处审核后统一报送国家语委科研办。申请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于左侧装订成册。

 

联系人:江松  电话:18883758375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罗老师电话:13554039146

  

附件: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1年度选题指南


 

                                      科研处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