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联合设立鲁渝科技协作计划协议》和年度工作安排,重庆市科学技术局现已启动2021年鲁渝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1年8月20日9:00—9月17日12:00。请项目申报人妥善安排提交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提交,逾期不候。
二、支持方向
按照“重庆所需、山东所能,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双向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围绕鲁渝科技协作重点任务,引导和支持两地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协作,加强技术引进及示范推广、联合攻关、平台建设、模式创新等方面的合作;重点支持两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互建分中心或基地,推进两地创新资源整合、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共同促进两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项目类别、申报主体与资助强度
1.项目类别:项目分为技术示范、联合攻关、联合研发中心三个类别。
2.申报主体:重庆市与山东省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联合承担,就项目任务目标、经费分配、成果权益等达成一致并签订合作协议后,分别向两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合作协议作为必要附件)。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
3.资助强度:项目经费由财政经费全额资助。其中,技术示范项目资助强度20万元/项;联合攻关项目资助强度50~300万元/项;联合研发中心项目资助强度100万元/项(详见申报指南)。
4.项目财政经费分配比例要求:为确保产学研活动真实有效,对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单位中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所分配财政经费应占项目财政总经费的一定比例(原则上不少于该项目财政经费的20%)。
5.项目财政经费拨付方式:采取“事前资助”方式拨付。
四、考核目标
考核指标以关键核心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标志性成果为主,主要指标须量化可考核。
联合攻关项目、联合研发中心项目须涵盖所报指南二级标题下所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五、项目实施周期
技术示范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年。
联合攻关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年。
联合研发中心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年。
六、申报要求
1. 本次申报采取如下2种方式:
技术示范项目。根据指南方向自主选题进行填报。
联合攻关项目、联合研发中心项目。按照申报指南确定的项目名称、主要内容、预期指标进行填报。
2.本批项目均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子系统”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3.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完成在线填报后系统自动生成),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4.产学研合作协议。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参与单位应签订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并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5.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项目申请时,只需要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所有涉及项目签字和盖章的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PDF格式”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
6.需要盖章的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收集后统一到科研处盖章,不接受个人申请的盖章。
联系人:桑雪莲 王东
联系电话:49891752
附件:1.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1年鲁渝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2. 2021年鲁渝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021年鲁渝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产学研合作协议(鲁渝科技协作项目山东合作情况表) 产学研合作协议
科研处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