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和科研项目结题备案制及非共识项目(先锋科学基金项目)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和结题备案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校科研工作需要,拟于2021年12月开展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市教委科学技术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一)已达研究期限应结题尚未结题的项目;
(二)已到研究期限应结题的项目,如本次未达到结题条件,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一)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1、纸质结题验收材料包括:总结结题证书、自评估报告、研究报告(无固定格式)、项目申报书、项目合同书、研究成果附件(包括论文、著作、专题报告、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以及其他印证项目成效的材料。
2、研究成果必须是在项目研究期内取得的成果;项目研究发表的成果,应标明“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CSTC,20******” 资助【Sponsored by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ongqing, China CSTC,20******】。
(二)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项目
1、纸质结题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结题验收证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申报书、项目合同书、研究成果附件(包括论文、著作、专题报告、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以及其他印证项目成效的材料。
2、研究成果必须是在项目研究期内取得的成果;项目研究发表的成果,应标明“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KJ*******)资助” 【Supported by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search Program of Chongqing Municipal Education Commission (Grant No.KJ*******)】。
(三)纸质材料装订要求
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果成果附件材料过多可单独装订。每项内容之间请用彩色纸做间隔,并增加目录,便于专家评审时查找。
三、时间安排
(一)结题验收评审会拟安排在2021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2021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将“2021下半年度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表”(附件1)、纸质结题材料一式3份、延期项目提交延期申请材料(附件4)交至恪勤楼606,电子版发送至cqwlxykyc@163.com ,逾期不候。
(三)会议评审验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登录“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高校科技管理服务平台”,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结题验收材料填写并提交审核。
联系人:桑雪莲 王 东
电 话:49891752
1.2021下半年度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表
2.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3.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4.延期申请材料
科研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