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计划,科研处已于11月开展了2021年教职工科研成果申报、审核工作,现已完成该部分成果审核。按实际情况,现开展科研成果补充申报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后续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1年成果补充申报
(一)成果申报时限
1.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成果;
2.2021年1月1日~11月30日期间因故未登记的成果。
(二)成果类别
论文、著作、专利、标准、著作权、研究报告、科研获奖和艺术作品。
(三)申报流程
1.2021年12月21日~31日24:00期间,所有教职工(包括在外出差、进修等)通过学校数字校园平台登录新版科研管理系统完成成果录入。详细登录步骤为:登录学校数字校园平台→“业务系统”→“教学科研”→“科研管理系统(新版)”。
2.2022年1月3日前,二级单位管理人员应及时登录系统审核所管理成果,审核时必须查验成果原件,确保成果真实性、准确性。
二、成果信息录入要求
(一)所有成果均由校内第一完成人完成录入,多人合作成果,请选择相应的“第一作者类型”,必须正确完整录入作者姓名、所在单位、排序等信息,以免影响审核和业绩核算。
(二)论文类成果必须完善信息:发表/出版时间(论文见刊日期)、成果类别(SCI分区、EI期刊、EI会议、CSSCI、CSCD收录等)、学校署名(若非第一单位,写明学校排名)、所有完成人信息(如实完整填写外单位人员信息)、转载情况。特别是成果类别请据实录入,学校将依据教职工填报的情况进行检索查证。学术论文的收录信息以审核截止前web of science等数据库最新检索情况为准。期刊分区以审核截止前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最新大类分区为准。
(三)所有成果(著作成果除外)录入时必须在“电子版附件”中上传PDF原文或成果照片、收录证明等相关材料。若无附件一律不予认定。
三、成果异议处理
(一)2021年1月1日~11月30日期间登记成果,科研处已完成审核,成果完成人务必在2021年12月31日16:30前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论并完成以下工作:
1.审核状态为“学校退回修改”成果,需根据审核意见及时修改并提交,待学校重新审核。未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成果,学校将不予认定。
2.审核状态为“学校不通过”且有异议成果,下载填写“重庆文理学院科研成果异议登记处理表”(见附件)纸质件一份及相应证明材料至科研处对应成果管理科。
(二)若因检索、收录延迟等原因导致2020年审核状态为“学校不通过”成果,2021年12月31日16:30前请提交纸质“异议登记处理表”一份及相应证明材料至科研处对应成果管理科。
四、成果申报及异议提交请务必按期完成,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自科科学类成果 49891752 恪勤楼606
社会科学类成果 49891792 恪勤楼607
知识产权类成果 49891793 恪勤楼605
科研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