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我市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渝府办发〔2021〕13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22〕12号)等文件精神,促进高校科技创新成果就地转移转化,服务新时代重庆高质量发展,市教委与重庆高新区共同建设了西部(重庆)科学城大创谷,并专门成立技术(成果)转化中心,依托大创谷核心园打造建设成果展示中心和专业化服务平台。按市教委工作要求,现就报送科技创新成果有关资料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近5年内通过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或自主投入研发形成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通过第三方评价(含鉴定、验收、结题、评审、评估等),可供转化并能形成一定规模效益的科技成果,有产品实物的可附带提供产品实物图片及宣传短片。
二、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梳理科技成果,填写《高校可转化科技成果信息表》(附件1);各学院汇总后将附件1及相关成果音视频资料请于本周五3月11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1550733951@qq.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燕,49891793,1550733951@qq.com。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认识,定期报送
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高校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入挖掘、精心遴选可转化成果,并建立季报制度,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定期报送一批可转化成果。
(二)积极参与
市教委将对征集到的科技成果信息进行整理,并建立“高校科技成果库”和展示对接服务平台,常态化专业化开展高校科技成果展转移转化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科研人员及相关成果参与。
科研处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