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预计将于年内正式启动申报,为提高成果奖申报质量,扩大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参照第八届优秀成果奖启动预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动员:
一、成果的学科范围
(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成果的时限及类型
根据以往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周期,第九届优秀成果奖参评成果范围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成果的标准参照《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的第五章“评审标准”(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附件1)进行。
2.报奖成果可主要参考下列因素:(1)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成果;(2)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二等奖成果;(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成果;(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为“优秀”的成果;(6)学校确定的A级著作、业界公认的国内外顶级学术期刊论文、国外知名出版社出版的专著。
3.以上预申报要求及相关附件均参照上一届成果奖申报工作,本届评审规则及要求待上级正式发布后再具体通知。
四、申报要求
请相关单位及时转发、认真组织,筛选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和成果积极申报,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意向统计表》(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科研处邮箱;申请人应填写《成果奖预申报书》(附件3),于2022年5月10日前经所在单位汇总后发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梁瑶
电话:49891792
电子邮箱:cqwlxysk@163.com
附件:1.第八届成果奖申报参考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意向统计表
3.成果奖预申报书
科研处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