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横向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定,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完善相关结题程序。请各单位、横向项目负责人于12月16日17:00前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上传结题验收材料。结题验收材料为有委托方盖章的结题验收证明,若结题验收证明确实无法取得委托方盖章的,须由项目负责人、二级单位在结题验收证明上签字、盖章。若项目需要延期,需提供有委托方盖章的延期证明,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办理项目延期。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2年12月07日
(应结题项目清单,科研处将单独发送各学院科研秘书)
附件1:重庆文理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附件2: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