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通知,现启动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将以中、法合作科研课题为基础,资助有合作基础的科研人员和博士研究生到对方国家参与同一合作项目的研究工作。每年双方可资助不超过10个科研合作项目,每个科研合作项目最多可资助8人,中法双方至多各4人 (含研究人员和博士研究生)。
二、赴法人员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二)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不限定具体学科专业领域。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颁发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要求
各参与单位先行申报合作项目,由中法双方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选派类别与选派规模。联合发起申请的中法单位应已有合作基础,并需同时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各自国家的项目执行机构。中方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法方为法国高等教育署(CampusFrance)。申报合作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的中方单位,届时需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指导项目参与人完成个人申请,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派出。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一)项目申报
1.7月1日前,中方参与单位可配合法方合作伙伴准备材料,并请其及时向法国高等教育署提交申请材料。详情可网上查阅(网址见指南)。
2.各单位应以合作项目为依托提交申请。每个合作项目需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不直接参与项目支持下的赴法科研工作。每个合作项目需由2-4名项目参与人组成,项目参与人应拟执行赴法科研工作。项目参与人应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访问学者、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应符合《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符合《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合作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后,需根据获批资助项目立项通知,项目参与人于12月1-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网址见指南)完成网上申请,并按照《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附件3)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
2.完成网上申请后,各单位应12月12日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五、报送时限
1.各二级单位于2023年7月5日前,须将项目申请书(附件1)、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简历、法方项目负责人简历(英文,须外方签字)、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的纸质版报送至学校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合作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后,项目参与人于12月1-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网址见指南)完成网上申请。
3.完成网上申请后,各单位应于12月12日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六、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张老师 010-66093931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桑雪莲 49891752 cqwlxykyc@163.com
附件:
附件3:中法“蔡元培博士交流项目”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docx
科研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