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重庆市发展研究奖预计将于近期正式启动申报,为了提高社科成果奖申报质量,扩大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启动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请各二级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动员:
一、报奖成果要求
(一)市社科优秀奖成果:
1.申报主体:成果应以重庆文理学院及第一作者名义申报,另可再参加1项成果申报。申报成果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2.成果时限:申报成果应属于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被采纳应用或结项的著作类、论文类或研究报告类成果。如成果属于社科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所产生的最终成果,需出具结项证明。
3.限制申报情况:非社科类成果;资料书;已获省(部)级及以上社科优秀成果奖励的研究成果;已获省(部)级及以上的其他社科类评奖的研究成果;已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的其他社科类奖的研究成果等不得申报。
4.往年申报工作详见科研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重庆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二)市发展研究奖成果:
1.申报主体:成果应以重庆文理学院及第一作者名义申报。申报成果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2.成果时限:报奖成果应属于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被采纳或结项,符合有关评奖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3.限制申报情况: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科研成果,不得申报。
4.往年申报工作详见科研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重庆市第八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的通知》。
二、预申报材料要求
请相关单位及时转发、认真组织,筛选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和成果积极申报,并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2023年社科成果奖申报意向表》(附件1)发送科研处邮箱:cqwlxysk@163.com。
请计划申报人员填写对应的预申报书。预申报书仅作前期申报参考。下一步工作另行通知。
以上预申报要求及相关附件均参照上一届成果奖申报工作要求。本届评审规则及要求待上级正式发布后再具体通知。
联系人:梁瑶
电话:49891792
邮箱:cqwlxysk@163.com
附件:1.2023年社科成果奖申报意向表
科研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