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系统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重庆市社科规划办启动了2023年度中特理论项目(以下简称“中特理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面向我市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机构及有关单位组织申报。研究中要重点突出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力争产出一批具有显示度的标志性成果,为推动我市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
二、研究方向及选题
本次申报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庆实践研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项研究三大方面,发布36个选题(详见附件)。
申报人应根据选题指南拟定的研究方向进行研究,申报时可使用原题,也可根据研究方向自拟选题。自拟选题表述一定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不建议拟含附标题的研究选题。
三、项目类别及学科范围
本次申报项目均为重点项目。申报所涉及的学科,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学科分类,其他学科按相近原则归并。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重庆市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人申报的项目;项目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可同时参与申报2项。
4.项目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5.重庆市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术委员会委员、特约研究员同等条件优先。
6.调研基地可与市内其他研究机构、高校研究人员联合申报。
(二)限制申报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承担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中特理论项目尚未结项的。
2.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被撤销未到期的。
3.已经申报了2023年度重庆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的。
五、成果要求
准予立项课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结项申请材料。有关成果要求下:
(一)基本条件
1.完成2万字以上研究报告;
2.完成0.5万字左右成果摘要1篇(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市中特中心秘书处)。
(二)同时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理论文章1篇。若确实不能以中心署名的,应与市中特中心秘书处沟通并提交证明材料;
2.完成10万字以上书稿1部(择优纳入市中特中心文库);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4.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重庆日报》思想周刊视为核心期刊),其中CSSCI期刊论文1篇。
六、申报办法
本次项目通过网上系统进行申报。项目申请人通过google浏览器登录“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点击主页右侧“规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申报)。项目申请人注册,并经学校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即可按下列程序准备申报材料(请申报人注意在未确定最终版本前不要点击提交):
1.请申报人按要求登录系统进行填报,并导出申请书交所在单位汇总评审,各单位应合理安排时间,组织评审。
2.请申报人修改定稿后,于2023年7月1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点击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系统中填报时,中特理论项目的类型选“中特理论—XX”。
2.《申请书》“项目论证部分”和“项目论证活页”的填写,应先在系统中点击下载相应模板,按模板中的提示和要求填写后,保存成PDF文件后再上传至系统。
3.申请人在“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中按要求和提示全部填写完成后提交。
联系人:梁瑶
电话:49891792
电子邮箱:cqwlxysk@163.com
附件:选题指南
科研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