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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3年科研合作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9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目标指标考核要求,现请各二级学院提交科研合作相关支撑材料,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产生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材料主要内容

1.共建科研平台,且有实质性的项目并取得成效

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今年新建平台,签订有共建平台协议;二是以前共建平台,今年有新增联合申报项目或者新签订的横向合同,或者原来横向合同有到账或者结题等,有实质性工作内容和工作成效。

2.合作研发项目或者转移转化成果,且有显性成果

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指联合申报的纵向项目,且有到账经费;二是合作开展完成的非我校为第一单位的成果转化,且有到账经费。

上述成果请填写在科研合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三、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提交时间:2024年1月10日下午下班前

提交方式:本次只需要报送电子版,36993260@qq.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4年1月9日

 

关于提交2023年科研合作材料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