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川渝共建乡土植物种质创新与利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依托重庆市风景园林科学研究院和成都市公园城市植物科学研究院建设,现开展2024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工作,请相关单位组织科研人员积极申报,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范围
1.乡土植物种质创新和新品种选育研究
在特色乡土植物种质资源保育的基础上,建立快繁技术体系,利用细胞工程等技术手段进行种质创新,或者通过遗传转化进行优良性状的遗传改良。
2.园林植物重要性状的遗传基础研究
针对园林植物或乡土植物的重要形态特征及抗逆性等性状,挖掘性状相关的关键调控因子,解析控制性状的遗传位点、调控基因、调控方式,阐明其基因功能和分子调控机制。
3.乡土植物景观应用及其服务功能研究
开展乡土植物景观配置、城市生态服务功能、大健康等方面研究。探索服务功能数字化,开展大数据、机器学习和脑机接口等人工智能技术融合研究。
二、项目设置
开放课题包括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两类,课题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追踪问效。
1.一般课题
资助本领域国内外优秀中青年人才。课题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探索性,预期目标、实施方案应切实可行。资助年限为1年,资助强度人民币5万元。
2.重点课题
围绕重点实验室研究体系,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资助年限为2年,资助强度人民币10-20万元。
三、申请要求和程序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
1.申请人应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聘期覆盖该基金项目实施期限。
2.申请人应具备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3.有本项目研究基础者优先,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正在承担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5.课题研究人员中至少一名为本实验室固定人员。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填写《川渝共建乡土植物种质创新与利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于2024年5月23日17:00前将申请书邮寄给联系人(一式叁份,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提交申请书word版本至联系人邮箱。
2.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组织立项评审。
3.获批立项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开放课题计划任务书》,并与实验室签订研究合同。
四、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具体办法参照《川渝共建乡土植物种质创新与利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执行(附件2)。
五、项目验收与结题
(一)经费拨付和使用
实验室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支付项目经费的6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项目经费。开放课题的经费使用,遵守依托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专款专用。
(二)项目结题需提交材料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结题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等。
(三)成果要求
1.开放课题相关论文、著作、成果等,课题负责人应为第一作者,“川渝共建乡土植物种质创新与利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Chongqing Key Laboratory of Germplasm Innovation and Utilization of Native Plants)应为第一作者单位(即第一作者的第一个工作单位)。未将本实验室作为第一作者单位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通讯作者应为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
2.开放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和专利,归本实验室和开放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资助课题须至少公开发表SCI论文1篇。
3. 开放课题相关论文、专著、成果等,均应标注“川渝共建乡土植物种质创新与利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英文:Supported by Chongqing Key Laboratory of Germplasm Innovation and Utilization of Native Plants)。
4. 属自带课题和经费者,须在研究成果及论文中注明“本研究成果是在‘川渝共建乡土植物种质创新与利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完成”。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17781774795
E-mail:nativeplants@126.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芳驿路8号重庆市风景园林科学研究院 401329
校内联系人:桑雪莲 49891752
附件:
附件1川渝共建乡土植物种质创新与利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开放课题申请书(2024版).doc
附件2川渝共建乡土植物种质创新与利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pdf
科学技术处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