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产学研合作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表彰奖励在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形成的重要科技成果,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织实施“2024 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奖分设:创新人物奖、创新成果奖。
1.创新人物奖:主要奖励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中,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科技工作者。
2.创新成果奖:主要奖励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形成的重要科技成果,围绕“四个面向”,特别是在重大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建造,前沿科技、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所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创新人物奖获奖个人、创新成果一等奖获奖项目,经优选评审后可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
二、奖项申报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实行限额申报,高校可申报创新人物奖 4 项、创新成果奖 6 项。
三、申报程序
1.在线填报:申报人联系科技处获取系统填报账号和密码,登录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服务平台(网址:********)进行在线填报,系统截至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
2.材料报送:各申报人请于11月5日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封面、申报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两份至恪勤楼607办公室。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双面装订),纸张规格A4,封面硬纸打印,竖向左侧胶装。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四、填表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名称应与法人公章一致,基本信息表中相关数据应如实填写,按要求加盖公章、法人签字。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集团公司应在申报书相应位置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印章。
2.申报创新人物奖的个人不能作为创新成果奖的项目完成人,已获得创新奖的个人 3 年内不能重复申报。
3.创新成果奖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成果奖应由 3-5 家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即为第一完成单位;
(2)主要完成人 5-10 人,且主要完成人应与主要完成单位一一对应;各完成单位、完成人应按申报表要求加盖公章、签字;
(3)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创新成果奖项目主要完成人;已获得创新成果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3 年内不得再申报同类成果项目;
(4)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项目不能再申报创新成果奖;
(5)申报项目应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基础性研究,需提供 2021-2023 年的项目应用证明(见附件);
(6)如申报项目列入国家或省级计划、基金支持,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进行申报;
(7)创新成果奖附件材料需附国际国内查新报告和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第三方评价意见;
(8)附件材料应与申报项目相关,曾获得创新成果奖项目的专利、论文、获奖证明等材料 3 年内不能重复报奖使用;
(9)2023 年公示后主动放弃奖项的项目,不能申报 2024 年奖项。
4.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单位、完成人、成果,不得申报各奖项。
五、联系方式
1.创新成果奖
联系人:韩羽 杨云帆
电 话:010-68900377 68985213
2.创新人物奖
联系人:冯翔慧 肖桂华
电 话:010-68987116 68988078
3.平台注册技术支持
联系人:郝 雨
电 话:13994280025
4.校内联系人
联系人:王燕 桑雪莲
电 话:49891752 cqwlxykyc@163.com
科学技术处
2024年8月10日